巴拉巴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站内搜索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80|回复: 0

楼市逐步恢复发展,全体业主们可享受的权益,发生了重大变化!

[复制链接]

3

主题

3

帖子

9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9
发表于 2023-3-24 15: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6月份开始,全国住宅的销售价格逐步下跌,此时人们的购房热情并不高涨。因为在房价下跌时买房,房价有可能会一跌再跌,届时人们就要承担家庭资产缩水的较高风险。去年12月的时候中央彻底放开了对新冠疫情的管控,也正因如此,今年开始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才逐渐加快,相应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支柱的房地产行业,也逐步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之下,国家层面也加了一把劲,想要退推动楼市的发展。有了之前的经验,当前中央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维护全体业主的权益上。俗话说新年新气象,现在已然是2023年的第3个月份了,此时业主们可享受的权益,相较之前又会发生哪些变化呢?结合当前的种种现实情况看,重要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物业和业主之间,为了进一步缓解双方的矛盾,业主们可享受的利好待遇,发生了以下3大变化——
第一,全体业主可以享有小区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

很多物业公司都是无利不起早的,他们并不满足于全体业主们缴纳的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而是利用一些信息差,享受原本属于业主们的权利,比如说小区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其实按照一直以来的规定看,这一收益本就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只是之前国家层面审查不严格,而且业主们并不知道自己具备这样的权利,才让物业公司钻了空子。
现如今我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小区公共区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可以优先补充小区的公共维修资金。如果日后我们再发现物业公司有这种自私自利的行为,完全可以叫上其它业主一起打官司,毕竟这已经触犯到了法律。
第二,业主位于主动地位

物业公司的本质是一个服务者,但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现如今很多时候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物业公司,都想翻身当主人。经常是收到业主们缴纳的物业费之后不作为,既不及时清理小区和楼道内外的垃圾;也不尽快修缮房屋的破损之处;更不会安排负责任的安保团队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现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物业公司需要定期公示物业费明细、物业费使用明细和公共区域收益,如果我们发现物业存在拿钱不办事的行为,可以保留证据去有关部门状告。
第三,业主通过简单的流程就能更换物业公司

以前业主们要想更换物业公司,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有些开发商跟业主们签订合同时,里面还有着业主们没有更换物业公司资格的霸王条款。现如今《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有权力更换物业,在经过业主委员会组织和全体业主投票通过之后,就可以选择取缔原来的物业公司,就算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同样可以取缔。

来源:http://www.yidianzixun.com/article/0nHZwaOK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