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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林挺贤、林挺亮、林挺文对坐落于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大厅村校边弄68号原登记于林绍信、张锦玉名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申请继承转移登记(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宁七国用(1991)字第178号)。林绍信系张锦玉配偶,林挺贤、林挺亮、林挺文系林绍信、张锦玉之子,林绍信于2013年4月14日去世,张锦玉于2021年7月18日去世,林绍兴、张锦玉父母均先于林绍兴、张锦玉去世,林玉金、林玉椿均表示自愿放弃继承原登记于林绍信、张锦玉名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2023年2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39号窗口)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林挺贤、林挺亮、林挺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大厅村校边弄68号
365.58㎡
/450.44㎡
城镇
住宅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1日
来源:http://www.yidianzixun.com/article/0lgMs5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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