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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2013年的武汉市江汉区。一个女子在2001年花了110万买了一套商铺,12年后因为地铁建设被政府拆迁,政府给出了1500万的赔偿方案,但女子却不满意,坚持要求3000万。这个女子到底是贪婪无度,还是有理有据?她和政府之间的纠纷又会如何解决?
拆迁通知下达,女子心中不快
李女士(化名)是一个法律出身的投资人,在2001年,在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买了一套287平方米的商铺,花了110万元。这套商铺位于繁华地段,交通便利,人流量大,李女士将其租给了一家银行,每年可以收取60万元的租金。李女士靠着这套商铺的收入,不仅给自己和丈夫提供了稳定的生活来源,还给父母修了房子,送儿子出国留学,帮弟弟开了公司。可以说,这套商铺是李女士一家人的命根子。
2013年10月的一天,李女士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政府部门打来的。电话里告诉她,她的商铺因为要修建地铁6号线而需要被拆迁,并且给出了一个赔偿方案:1500多万元。
李女士听到这个消息后,心里一阵不快。她觉得自己的商铺价值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她查了一下周边的房价,发现同样位置的商铺已经涨到了每平方米10万元左右。按照这个价格计算,她的商铺就值2870万元。再加上装修费、租金损失等其他补偿,李女士认为自己应该得到3000万元才算合理。
李女士拒绝了政府的赔偿方案,并表示要和政府协商一个更公平的价格。
政府评估机构出具报告,女子质疑程序
政府部门得知李女士不同意赔偿方案后,并没有急于强行拆迁,而是安排了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李女士的商铺进行了评估。
评估机构是由李女士所在楼栋的97户住户投票选出的。政府部门提供了12家评估机构供住户选择,并且全程摄像记录了投票过程,保证了公开公正。最终,55户住户选择了武汉新大地房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对李女士的商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测量,并采用了收益法来计算其价值。收益法是一种根据房产的租金收益来估算其价值的方法,适用于市场成交量少的房产。评估机构根据李女士的商铺最近几年的最高租金收益60万元,以及商业用地的使用期限40年(李女士已经使用了15年,还剩25年)来计算,得出了一个结果:15088407元。
评估机构将这个结果报告给了政府部门,并出具了一份正式的评估报告。政府部门将这份报告交给了李女士,并希望她能够接受这个赔偿方案。
李女士看到这份报告后,感到非常气愤。她觉得评估机构的计算方法不合理,有明显的偏向性。她提出了以下几点质疑:
为什么不用市场比较法来计算,而要用收益法?市场比较法是一种根据房产的市场成交价来估算其价值的方法,是最常用的评估方法。李女士认为,按照市场比较法来计算,她的商铺应该按照每平方米10万元左右的价格来算,这样才能反映出其真实价值。
为什么要按照40年的使用期限来计算,而不是70年?李女士拿出了自己的土地证,上面写着终止日期是2067年11月5日,也就是说她的土地使用权有70年。她不理解为什么政府要按照40年来计算。
为什么要按照60万元的租金收益来计算,而不是更高的?李女士认为,她的商铺位于繁华地段,租金收益会随着时间和经济发展而增长。她认为应该按照更高的租金收益来计算,或者按照租金收益增长率来预测未来的收益。
为什么要选这家评估机构,而不是其他的?李女士表示,她没有参与过投票选择评估机构的过程,因为她没有看到过任何关于投票的通知。她怀疑政府部门故意隐瞒了投票信息,或者操纵了投票结果。她认为这家评估机构和政府部门有勾结,故意压低她的商铺价值。
女子自行找人评估,政府拒绝接受
政府部门对李女士的质疑进行了回应,并给出了以下几点解释:
收益法是一种合理合法的评估方法,适用于市场成交量少的房产。李女士所在的地段由于位置优越,很少有人愿意卖出自己的商铺。因此,很难找到近期成交的3套类似房产作为参考样本。
政府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商业用地的使用期限是40年,而不是70年。李女士的土地证上虽然写着70年,但那是因为当时登记不规范,将商铺登记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如果按照住宅用地来计算,赔偿金额会更低,因为住宅用地的评估标准和商业用地不同。
政府部门按照李女士的商铺最近几年的最高租金收益60万元来计算,已经是给予了最大的优惠。如果按照租金收益增长率来预测未来的收益,那就涉及到很多不确定因素,比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政策变化等,无法保证李女士的商铺能够持续稳定地增长租金收益。
政府部门选取评估机构的过程是公开公正的,没有任何暗箱操作或者勾结。评估机构是由李女士所在楼栋的97户住户投票选出的,政府部门只是提供了候选名单,并且全程摄像记录了投票过程。李女士没有参与投票是因为她没有及时看到投票通知,这是她自己的责任,不能怪罪于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对李女士的质疑进行了充分的回应,并坚持认为他们给出的赔偿方案是合理合法的。他们希望李女士能够尽快签字同意拆迁,以免影响地铁建设进度和公共利益。
李女士对政府部门的回应不满意,并坚持认为他们给出的赔偿方案是不公平的。她认为自己的商铺价值远远超过1500万,她有权利要求3000万。她不愿意签字同意拆迁,也不愿意接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其他置换方案。
李女士自行找了另一家评估机构对她的商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一份新的评估报告。这份报告采用了市场比较法来计算她的商铺价值,并得出了一个结果:2600多万。
李女士将这份报告交给了政府部门,并要求他们按照这个价格来赔偿她。她认为这个价格才能反映出她的商铺真实价值,并补偿她因拆迁而造成的损失。
政府部门拒绝了李女士的要求,并表示他们不认可这份报告。他们认为这份报告是李女士单方面找人做出来的,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依据。他们认为这份报告中使用的参考样本不具有代表性和可比性,不能作为评估标准。他们认为这份报告中使用的市场比较法不适用于李女士所在地段,因为这个地段市场成交非常少,没有足够多的数据支持。
政府部门坚持认为他们之前选取的评估机构是合理合法的,得到了大多数住户的认可,出具的评估报告是公正客观的,给出的赔偿方案是合理合法的。他们要求李女士接受这个赔偿方案,否则他们将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征收她的商铺。
女子不肯妥协,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李女士和政府部门之间的纠纷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双方都不肯妥协。李女士一直拒绝签字同意拆迁,也拒绝接受政府部门提供的任何赔偿方案。政府部门一直坚持他们给出的赔偿方案是合理合法的,也坚持要求李女士尽快签字同意拆迁。
由于李女士不肯拆迁,地铁建设进度受到了严重影响。原本计划在2016年开通的地铁6号线,因为李女士这个“钉子户”的存在,一直无法完成。这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影响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发展。
政府部门对此感到非常无奈和愤怒。他们认为李女士是在无理取闹,不顾国家利益和民众利益,只顾自己的私利。他们认为李女士是在故意抬高价格,想借拆迁大捞一笔。他们认为李女士是在耍赖皮,不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政府部门决定不再与李女士协商,而是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征收她的商铺。他们下达了一个征收决定,并送达给了李女士。这个决定规定,如果李女士对征收决定有异议,可以在20天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没有异议或者没有提起诉讼,那么政府部门将在20天后对她的商铺进行强制拆除,并按照评估报告给出的1500多万进行赔偿。
李女士收到这个决定后,感到非常震惊和恐惧。她觉得政府部门太霸道了,没有尊重她的合法权益,没有给她一个公平的机会。她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只是想要一个合理的赔偿。她觉得自己不能就这样放弃自己的商铺,不能就这样被政府部门欺负。
李女士决定对抗政府部门的决定,并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她希望法院能够支持她的诉求,并判令政府部门按照3000万来赔偿她。
法院审理案件,判决结果如何?
李女士和政府部门之间的纠纷最终进入了法院。双方都聘请了律师,并提交了各自的证据和证词。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辩论。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
政府部门对李女士的商铺进行征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对李女士进行了大量补偿,最终案件得以告终。
来源:http://www.yidianzixun.com/article/0qRS0A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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