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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来网友提出这个问题,邀请我回答。我认为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我认为,从个人来人说,道德比法律更重要。如果社会上每一个人都把社会道德看重了,法庭上还会有人去掰嗤法律条款吗?如果社会上人人都遵循社会道德,社会上就不会出现非得上法庭打官司的現象,社会上的人还需要法律来约束自己吗?所以从个人来说,道德比法律重要。
然而我们的社会毕竟不是理想社会。我们的現实社会,绝不是人人都以社会道德约束自己,绝不是人人都遵纪守法的,总是有一些人为了自己的私利,为了自己的不良心态去损害别人,去折磨别人。这就是社会現实。
所以对社会而言,法律比道德更为重要。社会安定,需要法律来人约束那些严重违反社会道德的人。也就是说,法律的最基本的基础,就是社会道德。各个国家有各个国家的法律,不论是哪个国家的法律,都是依据那个国家的社会道德基础制定出来的。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用强制性的手段逼迫人们去遵守的社会道德。而善良的人是凭了良心自己自愿地遵守社会道德。
任何一个团体或者团队,只要它想长时间存在,都会制定团队或团体的道德规范和类似法律的惩罚标准。現代社会的企业文化的主要内容,就是企业道德规范和违返企业道德所受惩罚的约定,其次才是活跃企业员工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不仅企业如此,军队也如此,战斗员在战场上的道德规范是不得贪生怕死,要互帮互助。谁在战场上贪生怕死,不顾战友当逃兵,谁就违返了战场上的法律,就要受到战场纪律的制裁。从古至今,任何团队都有一套制裁违返本团队道德规范的"法律”,比如旧社会的淘金场,任何私藏金子都是违反行规的行为。所以,淘金把头在散场时,点一柱香,在这一柱香烧完之前,把私藏的金子拿出来,不算违反行规,而后大家平分共有的金子,如果私藏金子的人在这柱香烧完之后还不拿出来,就会被处死。强盗团伙内也是有规矩,否则强盗团伙就会在短时间内先生火拼而解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盗亦有道"。
我国当前的法律基本上是健全的。导致社会上频频出現不遵守法律的人的主要原因,是执法者错误或者无意识的失误。
执法中最容易失误的就是调解。调解,其实质就是矛盾的双方相互让步,最后达成双方都能承受的条件。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不是追究被调解人的过错,而是被调解人可以承受的条件。被调解人提出的条件越高,越有让步的空间。往往是不遵纪守法的一方会提出过高的条件的人。而遵纪守法的一方,所提出的遵循社会道德的条件,往往就没有让步的空间。在调解中,遵纪守法的人反而显得没有"高姿态”,而违法甚至犯罪一方的人反而显得"高姿态”。后者违法犯罪了,还能获得利益。其结果就是鼓励违法犯罪。
两个人打架,往往是定性为互殴。却不去追究谁是挑起殴斗的人,不追究谁的过错在先。
执行法律的人除了公检法,还有参与法律的人,那就是律师。律师这个行业参与法律,但干的却是商人的事。律师所干的就出售卖法律条款,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在法庭上往往是把违法犯罪行为说成是合理的行为,甚至在法庭上说假话。把违法犯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也是近年来,杀人者被反杀,反杀者反而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这种判决,律师"功不可没"。
按照社会道德标准,首先犯罪者应当受到加倍的惩罚。但犯罪分子成为律师的委托人,律师就会以"罪不至死”的理由为犯罪分子开脱,自卫者反而成了犯罪者。这就是律师和白痴法官鼓励社会犯罪的实际效果。
何为白痴法官?白痴法官就是有文凭没文化,任凭律师忽悠,只认法律条款,不看社会效果的法官。他们根本不知道法律的基础是社会道德。这种见木不见林的法官能说有文化吗?其实法律条款对于同一行为不止一条,看这一行为应该适用哪一条。有文化的法官应该根据积极的社会效果使用法律条款,而不是根据律师忽悠该用哪个条款不该用哪个条款。必须认识到律师的行为是商业行为,而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行为。律师所要做的就是为委托人服务,不论委托人犯罪还是无辜,都要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当然这也是律师的行规。
作为法官,必须要认清服务的对象是谁?法官要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庭判决代表了国家,代表了政府,同时还主导着社会道德和社会规范的走向。现在有人倒地没人敢扶,就是一次法庭判决的社会效果。并且这一社会效果促使产生一个新的职业,那就是"碰瓷”。
当然,法官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腐败猖狂时期,有的法官把关系放在法律之上,不讲法律讲关系,这是对国家对政府对社会的犯罪。
中国要发展,需要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社会安定需要法律公平公正,社会上的公序良俗才能正常的延续。我们的国家发展了,才能越来越强大。希望执法的公检法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把社会效果放到第一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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