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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买房无疑是个沉重的话题,大部分个人或者家庭,想要购买一套房产最主要的方式还是首付加房贷。但是房贷二三十年下来利息都快赶上本金一多半了,可又不得不办。没曾想到房贷不是想办就能办的,那么房贷没办理下来的定金和首付可以退吗?
买房之所以会分为定金和首付的原因就在于,有些楼盘买房是有一定优惠政策的,例如零首付或者预先占房。
也就是先交一部分定金把这个房子给预定好,之后在一定时间内再缴纳首付或者是全款买房,定金一般也就是房价的百分之几,比首付金额少很多。
而首付则基本上是要确定购买这个房子了,支付总房价30%左右的款项即可将其先买下来,之后办理房贷就行了。
而这两种买房先交钱的方式都是能够把钱退回来的,不过需要区分好是开发商责任,还是购房者本身责任。
二、为什么要确定责任
买房交首付会签订一个购房首付协议书或者合同,该合同内会约定了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要退还首付款就属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所以才要确定违约责任。
而导致房贷审批下来会因为三方的不同原因而导致,这也是确定违约责任具体由谁承担的判断依据。
1.开发商原因
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因为没有售房资格、售卖没有销售条件的房屋、楼盘修建开发工程进度暂停或者缓慢等原因而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贷下来。
那么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首付以及定金,开发商还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以及利息损失。
2.购房者原因
而房贷审批不下来也有可能是购房者自己本身有问题而导致的,例如房贷办理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有误、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购房款、个人征信存在逾期行为等不良记录这些问题存在。
此时购房者想要退掉房屋拿回首付款和定金的话,估计要损失一部分了。因自身原因导致房贷办不下来而主动退首付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赔偿违约金。
3.银行问题
这个就是不是购房者和开发商买卖双方的原因了,银行放贷资金不足、审批时间过长、政府政策限制等等原因,双方都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房贷无法办理,只要购房者举证不是因自身原因而导致的无法办房贷,开发商需要退还全部的首付以及定金。
还有另外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在首付合同内假如对以上这些情况都约定了免责条款,那么购房者和开发商就能和平解决问题,按正常流程退还所有首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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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yidianzixun.com/article/0n0Pfo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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