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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住建部在会议上提出: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把资金监管责任落到位,防止资金抽逃,不能出现新的交楼风险。山东、安徽、河南、四川四省一个月内迅速跟进实施;
23年1月份住建部会议
保交楼和烂尾楼的问题产生,是预售制导致的么?若是那就干脆彻底的杜绝预售,若不是,为什么要搞现房销售呢?现房销售真就能保护购房者权益么?从即买即得上看,购房者是没有了交楼风险,但购房者的利益是否保护了呢?
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一下简单分析:
第一、从购房者的购房成本上看
1、预售制下,开发商从土地获取到开盘销售有回款一般需要6-12个月;
2、现房销售,开发商从土地获取到开盘销售有回款那就是整个开发建设周期,大约2-3年;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日常生活的哪种产品的制造周期是两年以上?是做一件衣服、制造一部手机、还是生产一台汽车?任何一个生产商都不能忍受超长的生产周期的。
而房地产开发商也是生产商,他们投入的开发资金(土地、建设成本、税(预缴制)、费)要沉淀两年,两年的资金成本怎么办?最后肯定还是购房者买单。
上述分析结论就是:现房销售施行后,开发商资金长期沉淀导致的开发成本增加,最终使得购房者购房成本增加,现房销售不可取。
第二、从房地产市场充分竞争的角度看
若要现房销售,只有那些资金充裕的公司才敢继续拿地建设,必然会淘汰绝大部分开发商,本来土地资源都是垄断的(只有国有土地才能招拍挂),拿地企业就剩几家后,必然会在二级市场形成寡头。房地产市场得不到充分竞争的情况下,房屋价格必然提升,尽管到时候有限价措施,开发商也会用各种方式提高价格,比如绑定车位、装修等。
房地产市场得不到充分竞争,房地产商在房屋产品的创新意愿上必将打折,买到称心如意的好房更难。
上述分析结论就是:现房销售施行后,房地产市场可能形成寡头市场,价格上涨和产品创新降低,购房者成本增加,买不到称心如意的好房。
最后说一下,现房销售真的就没有烂尾了么?在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的过程中,有可能资金挪作他用,也可能由于材料上涨等因素导致资金不足,必将会出现烂尾。也许将来不会烂尾一栋,但整个项目烂尾也可能发生。我们购房者买房不仅要一栋楼,还要整个小区完美的交房,享受小区自身的配套。
其实,除了现房销售,我们完全可以从注册资本实缴的审核上,开发商资质的从严要求上,把不诚信的开发商列入诚信黑名单上,监管资金从严监管上下文章。我们的市场调控要适度适合,要尊重市场。
预售制、现房销售,要是你会选择哪一个呢?欢迎评论关注!
来源:http://www.yidianzixun.com/article/0mIJsw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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